zhanganyjie 发表于 2011-1-2 09:16

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的视同工伤?

长时间加班后,定远县一银行职员曹军突然昏倒,后被确诊为脑干出血,7天后不治身亡。料理完丈夫后事,曹军遗孀被告知:尽管是在加班时倒下的,但丈夫却不能认定为工伤,原因是“国家有规定,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
虽然说法规规定是这样的,但是还是应该有点人性化,可是时常企业会钻这样的空子,导致员工的权益无法收到保护
法规的不健全啊!

安全三宝 发表于 2011-1-2 11:02

这就是许多事故报告或死亡鉴定书里必须提到的“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有几个敢写成“当场死亡”的???这就是文字的游戏!语言的艺术!!受难者的悲哀!!!

jclldm 发表于 2011-1-2 16:25

法律还是不健全啊

xijh123 发表于 2011-1-2 17:20

法律还是不健全

高山枫叶 发表于 2011-1-2 21:54

法律有时也需要人性化

lijy 发表于 2011-1-3 09:19

法律不健全啊

绿色使者 发表于 2011-1-3 21:55

合理与合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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