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的视同工伤?
长时间加班后,定远县一银行职员曹军突然昏倒,后被确诊为脑干出血,7天后不治身亡。料理完丈夫后事,曹军遗孀被告知:尽管是在加班时倒下的,但丈夫却不能认定为工伤,原因是“国家有规定,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虽然说法规规定是这样的,但是还是应该有点人性化,可是时常企业会钻这样的空子,导致员工的权益无法收到保护
法规的不健全啊! 这就是许多事故报告或死亡鉴定书里必须提到的“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有几个敢写成“当场死亡”的???这就是文字的游戏!语言的艺术!!受难者的悲哀!!!
法律还是不健全啊 法律还是不健全 法律有时也需要人性化 法律不健全啊 合理与合法的区别。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