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ceo 发表于 2011-1-28 10:14

新疆通报2010年4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010年,新疆发生4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31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受到行政处分处罚。这是记者从1月25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这4起重大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827.54万元。

  经事故调查认定,和布克赛尔鲁能煤电化开发公司沙吉海煤矿 “3・30”重大冒顶事故、疏勒县“8・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喀纳斯景区 “9・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均系责任事故;乌鲁木齐“7・19”火灾事故系儿童玩火导致,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企业在行政管理中,不存在与事故发生构成因果关系的严重问题,因此,该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3起责任事故都已结案,具体处理情况如下:和布克赛尔鲁能煤电化开发公司沙吉海煤矿“3・30”重大冒顶事故责任人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1人,给予行政处分14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疏勒县“8・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行政处分5人,给予行政处罚2人;喀纳斯景区“9・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移送司法机关3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给予行政处罚3人,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经济处罚(以上事故共处分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5人,国企管理人员13人)。

  4起事故基本情况是:2010年3月30日,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鲁能煤电化开发公司沙吉海煤矿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9.33万元;2010年7月19日14时20分许,位于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仁居三巷187号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12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5.55万元;2010年8月5日14时40分许,喀什地区疏勒县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36万元;2010年9月16日13时35分许,阿勒泰地区喀纳斯景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42.3万元。

李仁00 发表于 2011-1-28 11:30

是该通报的 让老百姓 都知道

wy880319 发表于 2011-1-30 16:12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wy880319 发表于 2011-1-30 16:12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shenqiu 发表于 2011-2-1 12:26

吸取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钻修机 发表于 2011-2-5 08:59

详细点最好,图文并茂

ruk丁米 发表于 2011-2-11 14:31

ZF还是诚实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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