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_mk1hbJ17 发表于 2019-7-7 20:18

说得在理 ,时间问题,再等等

诚朋 发表于 2019-7-11 18:45

支持楼主:):)

king1101 发表于 2019-7-15 17:08

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只是没有落实而以。

Damon_mEBww 发表于 2019-7-25 08:37

支持:victory:   

hawait 发表于 2019-8-7 16:26

一晃八年过去了 也没啥变化:o

wx_l4qODwGZ 发表于 2019-8-7 16:32

本帖最后由 wx_l4qODwGZ 于 2019-8-7 16:34 编辑

夜夜难眠 发表于 2011-2-10 14:07
加大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比如死亡一人赔赏100万、单位罚款50万、法人代表罚款10万、停工一个月安全学习 ...
是啊,企业不重视,说什么都没用。你说的赔偿罚款对一些中大企业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停工停产一个月那就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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