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就认住建部的证书
今天上面来检查特殊工种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所有的安监总局发的证书无效,按无证处理。大家不要不信,我亲自在场,但是我不敢和上级辩论。 宏观安全管理现状,谁在不作为? 各位能列举一下,住建部培训和任何的证书吗?安监局的什么证书他们不认可啊,我知道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员,其他的还有什么证书,有限空间管理、从业证书他们检查了吗 房建的特殊工种只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证其他一律不承认安全管理人员同理 其实没错呀,主管部门发证。安监局发文过的,要主管部门的证书。 :@:@:@:@:@:@:@:@:@ 跟着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走,他们主管着生杀大权啊! 早就这样呀 住建、交通、水利、安监、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各霸一行,只认自己的证书。
:o:o:o:o:o:o 但是安监局的安全类(特殊工种、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是各部门通用的,其他部门应该是部门内部使用才对吧?:):):):funk::funk::funk: 俺来看看:lol:lol:lol 安监总局单位比较贱,自己都不要求企业配备,也不拿这些作为安全准入。让人家相关单位怎么拿它当回事?当然也不能全怪总局,充其量也就是个给人家国安委端茶杯的单位! 这个的确是事实。建筑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必须持有建筑主管部门证件, 主要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还有一些起重吊装类操作证件认可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证。
三类人员证件也是一样的,公路水运、住建部、水利部只认自己部门发的证件。
这种情况也说明考试取证已经是一个庞大的产业了,各主管部门都不愿意放弃的。 这样子的话,我们做安全的应该何去何从?让建筑公司的人去不同的主管部门全去考一次?明显不现实的事情 安监局的安全类(特殊工种、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是各部门通用的,其他部门应该是部门内部使用:(:(:( 所有证书都不认?注册安全也不认?你这是危言耸听 安全生法明文规定,建筑施工有专门法律规定遵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法和总局的规章文件不适用于建筑施工行行。 我只能说,说得太对了,就该把九大员证书取消
我呵呵了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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