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天 发表于 2017-3-13 21:34

关于加快出台安全生产条例的提案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21906/2017/0112/282245/content_282245.htm

baota 发表于 2017-3-1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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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张山 发表于 2017-3-14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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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zi 发表于 2017-3-14 10:42

没看到与注安有关的内容

清水淡淡 发表于 2017-3-14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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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lyg 发表于 2017-3-14 12:11

什么都没看到,链接不上

zhj1970 发表于 2017-3-14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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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bt 发表于 2017-3-14 15:42

链接失效

2015yzcai 发表于 2017-3-14 15:4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理2016年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2016年2月1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我局承办的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共104件(含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其中,人大建议61件、政协提案43件,主办及分办54件,协办会办42件,参阅8件。目前已按《关于交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常办联字〔2016〕36号)和《关于办理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实施意见》(政全厅发〔2016〕20号)要求全部办理完毕。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杨焕宁同志指示要求各承办司局、各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分工责任,认真做好代表委员每一项建议提案答复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总局印发了《2016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承办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了《各有关司局办理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工》和《各有关司局办理2016年政协委员提案任务分工》,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和细致安排,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严守时限、加强协调、规范办理、注重实效,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我局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由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跟踪督办,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承办司局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将每一件建议提案落实到司局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处室负责人,并指定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办理。同时,确定各承办司局综合处(办公室)为办理联络机构,加强沟通协调,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加强沟通、提高效率。我局逐一认真分析建议提案,深入了解、分析建议提案的背景,逐条梳理所提的问题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通过发函、走访、调研、座谈、打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就办理方式、办理结果、是否公开办理情况等充分听取意见。同时,我局不断加强与相关部委和单位的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成效

我局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坚持把承办工作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结合,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转作风、办实事、解难题,大力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认真吸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安工作水平的建议》(第6272号)、《关于加快出台〈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的提案》(第2538号)等建议提案,研究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高危粉尘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组织开展制定调研工作,梳理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立法工作。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吸收《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第213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提案》(第3282号)等建议提案,研究制定企业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企业自查、网上登记、整改销号、逾期报警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督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采取抽查、互查、自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强化安全标准化评级的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职业健康工作。认真吸收《关于在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第6281号)、《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提案》(第2915号)等建议提案,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在研究编制《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中,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运行纳入其中,并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制淘汰和限制使用了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艺设备,鼓励和支持了一批职业病先进防治工艺、设备推广使用,从源头上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调整,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

四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认真吸收《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运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7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的提案》(第2753号)等建议提案,会同公安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梳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立法工作;2016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提高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吸收《关于改革国家应急救援体制的建议》(第4402号)、《关于提升全民生存性素养推进突发事件中自救互救能力训练的提案》(第4230号)等建议提案,通过总结各地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经验教训,借鉴发达国家先进做法,研究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织架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工作评估机制和指挥机构组成人员任职资格、权力责任等制度规定,规范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提高应急救援指挥效率。我局积极推进应急避险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组织指导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有针对性地应急演练,使人民群众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常识,增强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认真吸收《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建设顶层设计的建议》(第7592号),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制定印发了《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了煤矿瓦斯、水害等7项专项监察等工作,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研究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顶层设计,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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