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羊羊 发表于 2011-2-25 22:07

ISO14001:2004标准

ISO14001:2004标准


ISO14001:2004-12-28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s-Requirements with guidance for use
1范围(略)
2引用标准(略)
3术语和定义(略)
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4.1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组织应确定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4.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在其确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
    a)适合于组织的种类、规模,并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适用法律要求和组织应遵守的其它与环境因素相关的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全体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的人员
    g)可为公众所获取。
4.3规划(策划)
4.3.1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交保持程序,用来:
    a)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入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此时还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判定那些对环境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这方面的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3.2法律与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
    a)用来确定适用于其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它应遵守的要求;并
    b)确定如何将这些要求应用于其环境因素。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组织应遵守的要求加以考虑。
4.3.3目标、指标和方案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目标和指标。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形成文件。
    目标和指标应是可测量的、可实现的,符合环境方针,并包括对污染预防、遵守适用的法律要求与组织应遵守的其它要求、它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还应考虑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各相关方的观点。
    组织应制订、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旨在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案,其他应包括:
    a)规定组织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4实施与运行
4.4.1资源、作用、职责与权限
    管理层应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所必须的资源提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的基础设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
    作用、职责及权限应予以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得到沟通,以促进有效的环境管理。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者代表,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它方面的责任,应明确规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与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包括改进的建议。
4.4.2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确保其工作具有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为其作业或代表其作业的所有人员,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并应保持相关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要,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并保持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使为其工作或代表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重要环境因素,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环境绩效;
    c)他们在实现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偏离规定的程序潜在后果。
4.4.3信息交流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用于有关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的
    a)组织内各层次和职能间的内部信息交流;
    b)与外部相关方联系的接收、文件形成和答复。
    组织应决定是否就其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外部沟通,并将其决定形成文件。如果决定进行沟通,组织应建立并实施外部信息交流的方法。
4.4.4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b)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的描述;
    c)对管理体系主要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及相关文件的引用;
    d)本国际标准所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组织所确定的,为确保与其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必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4.4.5文件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5.4的要求予以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用于:
    a)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确保由组织确定的、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策划和运行所必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4.6运行控制
    组织应确定和计划与所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这些运行应与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一致,以确保它们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程序的建立应符合下述要求:
    a)对于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运行,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

    b)在程序中对这些运行的标准予以规定;
    c)对于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已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套程序,并将适用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包括承包方。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以确定潜在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应如何对其做出响应。
    组织应对实际紧急情况和事故做出反应并预防或减少对环境的相关负面影响。
    组织应定期评审,必要时,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应修订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上述程序。
4.5检查
4.5.1监视与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视和测量。这些程序应包括对绩效、有关的运行控制、组织环境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文件。
    组织应确保使用经校准或检定后的监视与测量设备,并妥善维护,有关记录应予以保持。
4.5.2守法评价
4.5.2.1组织应根据遵守法律的承诺,建立、实施和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评价对有关法律要求的遵循情况。
    组织应保持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组织应评价其适用的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组织可参考4.5.2.1的要求,将该评价工作与法律遵循情况的评价合并,也可建立单独的程序。
    组织应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套程序,用来处理实际的和潜在的不合格,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此程序应规定以下方面要求:
    a)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b)调查不符合,确定其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c)评价预防不符合发生的措施的需求,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不符合发生;
    d)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减少这些问题和环境影响程度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所需的修订。
4.5.4记录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所必需的记录,以证明其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的要求,并记录完成情况。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套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可追朔性。
4.5.5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策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从而: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是否
1)符合对环境管理体系工作的预定安排和本国际标准的要求;
2)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建立、实施和保持审核方案,并考虑到所涉及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审核程序,指出:
——策划和实施审核、报告结果及保持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标准、范围、频率及方法的决定。
审核员的选择及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6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环境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环境管理体系改进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
a)内审结果,对与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组织应遵守的要求的遵守情况的评价;
b)来自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包括投诉;
c)组织的环境表现
d)目标的指标的达成程度;
e)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
f)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g)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包括与其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h)改善建议。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环境管理体系其他要素的可能的变化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且符合持续改进的承诺。

fjh20120305 发表于 2012-3-17 11:02

下载了,谢谢

rmtjehs 发表于 2012-3-17 12:20

感谢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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