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bbli0911 于 2017-10-21 07:53 编辑以下为网友发现:
安监总局网站,《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阅读后发现有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相违背的,特反馈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目录管理的规定,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安全评价师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根本不能强制配备要求,注册安全工程是作为准入类职业资格才可以强制配备名额。
要到总局网站去提,国务院网站提 二楼哥哥,我经常进总局网站,你根本发不了言,连对话窗口就没有,还好,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勉强吐露心声,偶尔还可以找点存在感。要是这里关闭了,可以说是与世隔绝了,什么消息也没有了 CLaqlt 发表于 2017-10-19 09:50
要到总局网站去提,国务院网站提
关于《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的函
政法函〔2017〕76号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我们研究提出了《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现就《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可以于2017年11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三、电子邮件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安全评价与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2017年10月11日 ldp197478 发表于 2017-10-19 10:29
二楼哥哥,我经常进总局网站,你根本发不了言,连对话窗口就没有,还好,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勉强吐露心声,偶 ...
不要太指望总局。国务院网站留言及总局网站都要提。 讲的非常有道理:lol:lol:lol:lol不是准入类,不能挂钩 :):):):):):):):):(:(:( http://login.forum.gov.cn/html/form/suggest_wxzlsjh.html尽情称述我向总理说句话:)
http://login.forum.gov.cn/html/form/suggest_wxzlsjh.html尽情称述我向总理说句话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