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评价机构的影响
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发布,于今年的12月1日执行,大家讨论一下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评价机构的影响,应该和我们的关系很大啊. 本帖最后由 brianlee 于 2011-3-14 21:57 编辑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有多了一项收入 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尚无有关规定 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国家局已有征求意见。 :victory: 不多收入 :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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