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 注安何去何从!!!!!
机构改革后注安何去何从!!!!! 欢迎讨论 大家放心吧,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是不会不重视的我认为以后的发展是消防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与安全相关的证书会划拨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下实行统一管理专业分类和更加明细 职责会更加清晰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别急,今后会出“注册应急工程师”,简称“注应”! 应急管理工程师 公安消防、武警森林转制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预防管理 职责 划归到那个部门了?关键还是预防吧。 同意楼上观点! 这次调整变化还是会比较大,只是不知各部门的职责是什么,新闻里没有一并说明。 安啦,静候政府的安排 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安监总局以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责并入其中 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一般性灾害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应急管理部代表中央统一响应支援;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应急管理部作为指挥部,协助中央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指挥有效。应急管理部要处理好防灾和救灾的关系,明确与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考虑到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防灾救灾联系紧密,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人力资源管呗:) 改革后的应急管理部职责,没有提到安全生产及生产事故的事前预防,主要是事故和灾难的后期应急处理,看来安全生产不提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也就没希望了。 malixiang 发表于 2018-3-14 11:53
改革后的应急管理部职责,没有提到安全生产及生产事故的事前预防,主要是事故和灾难的后期应急处理,看来安 ...
说得有道理! 楼上说的极是!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是根本,怎么可能不重视! 这次机构改革整合了安全工作的分散在消防等其他许多部门的职能,除职业安全卫生划归卫健部外,原有的其他职能不变。遗憾的是特种设备监管没有收回,仍然在质监局。
职业卫生划出去感觉合理,毕竟卫健部的人更懂医学上的事吧。安监主要侧重于制度和管理方面。设备硬件归质监管也比较顺吧。想不通的是应急部这个名称,完全没安全什么事,感觉以后只注重事后应急了,事前预防不提了。这个很值得研究,是否反映了高层的安全管理理念发生变化,如果是这样…… 注消应纳入注安系例,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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