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张山 发表于 2018-3-21 10:50

关于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通知

关于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预通知 内安监人事字〔2018〕24号
各有关单位、各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于2018年4月份委托有关培训机构举办全区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不包括煤矿安全)且在注册周期内未经过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试行)》中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
    三、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教师面授。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预报名方式
    凡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需将填写完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预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31日。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预报名回执表


2018年3月20日

2015yzcai 发表于 2018-3-21 11:05

哪里的?:):):)

赵张山 发表于 2018-3-21 11:18

内蒙古自治区。

wjs0815 发表于 2018-3-21 12:09

上海也通知了!学习一周

13420659214 发表于 2018-3-21 12:20

如果没有注册,周期内需要继续教育吗?

书童茗烟 发表于 2018-3-21 18:46

:D:D:D:D:D:D:D:D

zw421891 发表于 2018-3-23 11:56

同问:如果没有注册,周期内需要继续教育吗?

txd799 发表于 2018-3-23 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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