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文化 发表于 2019-12-17 09:43

防压力容器伤害(四)

1、气瓶在使用、运输时,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40°,超过是应采取有效措施。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相匹配。
3、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等标志,现场存放的气瓶不得超过5瓶。
4、储存间与明火(含火花)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5、高空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离开作业区5米。
6、瓶上有裂纹或压伤、瓶嘴零件损坏、瓶嘴不符合规定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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