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陈
发表于 2020-3-17 09:03
《新安法》修正稿
大家怎么看《新安法》修正稿第九十四条,感慨一下“或者”的重要性…………
77882452
发表于 2020-3-17 09:27
没注安什么事了。:lol
fhf2019
发表于 2020-3-17 09:36
看来又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啥事,还是歇菜吧!!洗洗睡吧!!
Cat_EHfbW
发表于 2020-3-17 14:51
取消那么多职业资格,我们该怎么办啊?
我叫大伊泽
发表于 2020-3-17 15:11
公司文件中级注安月补1200:lol
龙在天
发表于 2020-3-17 15:56
新安法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没什么帮助呀:(:(
kgw318
发表于 2020-3-17 16:08
也许下次再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里会有明确要求!
hbdzld
发表于 2020-3-17 17:19
没注安什么事了
lsm4229
发表于 2020-3-18 10:02
“或者”---是对第二十四条矿山,冶金,危化,建筑,交通等行业企业应当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的补充。
yanxinjiancha
发表于 2020-3-18 10:56
有新版修正稿原件的发一份
15501043090
发表于 2020-3-18 14:04
稿子在哪里
yzm6911
发表于 2020-3-19 22:24
新的安全生产法关于注安的使用,我个人认为最应配备注安的各建筑行业(比如房建、公路、水运及电力)的监理单位将都因只有鼓励配备条款而导致需求最大行业绝大多数从业单位包括其中的监理单位都不会配备,也将延续大多数注安无法从业的尴尬局面。
13955569640
发表于 2020-3-22 10:02
没注安什么事了。
伯爵_GQHpk
发表于 2020-3-22 18:21
新安法对注安有帮助吗?
悠悠飞鱼
发表于 2020-3-23 11:12
或者就是可有可无的意思,提了一下而已。
myshu
发表于 2020-4-5 10:04
伤心啊。。。:L没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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