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配备?
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200120/810eb9e90dc64263aa7b0ebbb57bb594.jpeg17年取证,证书都被压箱底了!做了多年安全工作,单位唯一具备注安师证书的我,在领导眼前可有可无,连所在岗位编制都调剂到其他人员使用。在权大于法的社会现状下,我有时会想真的是真的重视安全生产吗?还是只是一句口号 说明国家越来越注重安全了! 断章取义,新修订的安法与高危行业领域内的建筑施工依然无缘。
这就意味着需求量最大的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还是无法进入,该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然是条块管理,大多的注安还是无法就业,注安的待遇也无法提高,安全管理工作在某个层面上还只是口号优先。
一个培训证就解决的事情,没注安什么事情。:lol 之前也在这里发过这个问题,新安法虽然多加了注安师几个字,但实际管理采用的是“或者”,不是和、同时 会实施,但是过程漫长:lol 无奈,继续等待,国家会重视的,国家重视了单位就会重视 或者的意思就是可有可无,有机构,有专职人员就行啊,等到什么时候改成:各行业必须设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行业还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就可以了。:L 证的价值尚未体现 观望中,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 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呀!!不要想得太好! 继续等待吧!!!!!!!! 归根结底一句话,还是拿着安全不当回事,就是嘴上说,从企业到每人个人心里都觉得这个岗位或者说安全员可有可无,为啥说可有呢,因为上面要查有证的人员,这就是可有了,一点用没有。自己骗自己。 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在安全法里面采用了“或者”和“鼓励”等模棱两可的词语,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无所适从,也就是可用可不用,那当然就不用了。所以从法律层面就对“安全”给出了定性,不要太认真了,理解万岁吧!!:):) 很多大企业用的都是当年的老人在管理安全,他们因为学历等限制,是无法考证的,所以,想让法律明确规定,还需要几年的时间。 法律出台后,关键看如何执行,有令不行,就尴尬了! 是的,现在很多国企都是一个培训证就解决的事情,不需要注安 口号优先。口号优先。口号优先。:curse::curse::c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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