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安全狂 发表于 2009-9-27 11:16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38-2006

  本标准除第6.1条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Z38-2002《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Z38-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GBZ38-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将诊断分级标准从轻度中毒和重度中毒两级改成轻度中毒、中度中毒和重度中毒三级;
  ---在重度中毒诊断中增加心源性猝死内容;
  ---删除附录中皮肤损害的内容。

clarkhunter 发表于 2009-10-19 09:51

多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GBZ3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