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二五”立法规划(再过五年有法可依,感谢政府)
4.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制订)我国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缺乏有经验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才,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求高的需要。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等问题比较突出,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在国际上,对社会通用性强,涉及到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岗位均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和香港地区对安全工程师(主任)制度进行了立法。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和做法,有必要制订《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内容包括:规范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与注册、执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 五年后出台时再谢不迟。 安监局就知道画饼! 这就是与国际接轨呀?!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一个让人“欣赏”的称谓! 哎,政策制定不知道到时候执行情况怎样 :sleepy: 五年后我退休了:( 望梅止渴。 :lo感谢总局!!!!!!!!!!感谢党!!!!慢慢调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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