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狼 发表于 2011-8-2 15:55

上海大火案宣判 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被判16年

2011年08月02日 15:18
来源: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快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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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F0534 发表于 2011-8-2 16:00

16年,教训惨重啊

sxiyun 发表于 2011-8-2 20:56

依法追究责任

lixiulai 发表于 2011-8-9 14:10

这叫依法纳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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