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4
⑶《世行采购指南》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工程的招标文件要求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其金额足以抵偿借款人(发包人)在承包人违约时所遭受的损失。该保证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的金额将根据提供保证金的类型和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有所不同。该保证金的一部分应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另一种做法是,在合同规定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⑷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指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并应按规定的格式或发包人可接受的其他格式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经营的银行开具。·如果没有理由再需要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发包人应将从保证金的开出机构所获得的索赔通知承包人。·如果下述情况发生42天或以上则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索赔:项目监理指出承包人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后,承包人仍继续该违反合同的行为或承包人未将应支付给发包人的款项支付给发包人。⑸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对履约担保的规定·如果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履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件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发包人。该保函应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货币种类及其比例相一致。当向发包人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情况通知工程师。该保函采取本条件附件中的格式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格式。提供担保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在承包人根据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约担保将一直有效。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担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在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5
1Z206043预付款担保 ⑴预付款担保的概念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的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以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款担保。⑵预付款担保的形式1)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即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承包人还清全部预付款后,发包人应退还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将其退回银行注销,解除担保责任。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预付款担保也可由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⑶预付款担保的作用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⑷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关于预付款担保的规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世行采购指南》、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中均对预付款担保作出相应规定。1)《世行采购指南》规定,货物或土建工程合同签字后支付的任何动员预付款及类似的支出应参照这些支出的估算金额,并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规定。对其他预付款的支付金额和时间,比如为交运到现场用于土建工程的材料所作的材料预付款,也应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应规定为预付款所需的任何保证金所应做出的安排。
熟记!监理、造价考点!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5
2)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中的规定·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银行开出与预付款相同数额的保函后,发包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应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保持有效,但其担保额应随投标人返还的金额而逐渐减少。预付款不计利息。·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动员费用,并且应向项目监理提交发票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如此使用。·根据以支付额计算的完成工程的比例表,预付款将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比例数额扣回。在评估所完成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补偿事件或误期赔偿费的价值时不应考虑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规定,建设项目合同应当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用于支付迁移费及为工程需要而将材料运到工地的费用。招标文件应规定每项预付金额基数,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所要求的资金种类以及承包人还款方式。对于预付的迁移费、所迁移的物品应在数量单中,”以说明,预付款的支付仅限于这些物品。一般情况下,预付金额仅限于合同总额的10%,至于配合工程需要所运的材料,预付款数量取决于工程的类型,在通常情况下可预付部分材料费。4)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在证书与支付中规定,如欲包括预付款条款,可增加一款如下: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在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之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上述担保额应按照工程师根据本款颁发的临时证书中的指示,用承包人偿还的款项逐渐冲销。该预付款不受保留金约束。
预付款的支付与工程是否正式开工或材料设备是否到场无关!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5
2)世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中的规定·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经营的银行开出与预付款相同数额的保函后,发包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保函应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保持有效,但其担保额应随投标人返还的金额而逐渐减少。预付款不计利息。·承包人应将预付款专用于实施本合同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及动员费用,并且应向项目监理提交发票和其他证明文件的副本以证明预付款确实如此使用。·根据以支付额计算的完成工程的比例表,预付款将从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比例数额扣回。在评估所完成的工程、变更、价格调整、补偿事件或误期赔偿费的价值时不应考虑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3)《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规定,建设项目合同应当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用于支付迁移费及为工程需要而将材料运到工地的费用。招标文件应规定每项预付金额基数,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所要求的资金种类以及承包人还款方式。对于预付的迁移费、所迁移的物品应在数量单中,”以说明,预付款的支付仅限于这些物品。一般情况下,预付金额仅限于合同总额的10%,至于配合工程需要所运的材料,预付款数量取决于工程的类型,在通常情况下可预付部分材料费。4)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在证书与支付中规定,如欲包括预付款条款,可增加一款如下: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在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之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上述担保额应按照工程师根据本款颁发的临时证书中的指示,用承包人偿还的款项逐渐冲销。该预付款不受保留金约束。
预付款的支付与工程是否正式开工或材料设备是否到场无关!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6
1Z206044支付担保 ⑴支付担保的概念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⑵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有如下形式:
1)银行保函;2)履约保证金;3)担保公司担保;4)抵押或者质押。发包人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对于大型工程可)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⑶支付担保的作用支付担保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一旦发包人违约,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上述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对解决我国建筑市场上工程款拖欠现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⑷支付担保有关规定1)《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第41条规定了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7
1Z206050掌握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1Z206051建设工程合同分析 ⑴合同分析的必要性进行合同分析是基于以下原因:·合同条文繁杂,内涵意义深刻,法律语言不容易理解;·同在一个工程中,往往几份、十几份甚至几十份合同交织在一起,有十分复杂的关系;·合同文件和工程活动的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费用等)的衔接处理;·工程小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等所涉及的活动和问题不是合同文件的全部,而仅为合同的部分内容,如何全面理解合同对合同的实施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合同中存在问题和风险,包括合同审查时已经发现的风险和还可能隐藏着的尚未发现的风险;·合同条款的具体落实;·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将会产生的争议。⑵建设工程合同分析的内容合同分析在不同的时期,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1)合同的法律基础分析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通过分析,承包人了解适用于合同的法律的基本情况(范围、特点等),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和索赔工作。对合同中明示的法律应重点分析。2)承包人的主要任务·明确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承包人在设计、采购、生产、试验、运输、土建、安装、验收、试生产、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施工现场的管理,给发包人的管理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等责任。·明确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的定义。工程范围的界限应很清楚,否则会影响工程变更和索赔,特别对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明确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明确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28天,也有14天的。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9
3)发包人责任·发包人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4)合同价格分析·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工程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5)施工工期在实际工程中,工期拖延极为常见和频繁,而且对合同实施和索赔的影响很大,所以要特别重视。6)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一方未遵守合同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受到相应的合同处罚。·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工程的违约金或承担发包人损失的条款;·由于管理上的疏忽造成对方人员和财产损失的赔偿条款;·由于预谋或故意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处罚和赔偿条款等;·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由于发包人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出现严重违约时的处理规定,特别是对发包人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处理规定。7)验收、移交和保修验收包括许多内容,如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现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表示:·发包人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工程所有权的转让;·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发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保修责任的开始;·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8)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它决定着索赔的解决方法。这里要分析:·索赔的程序;·争执的解决方式和程序;·仲裁条款,包括仲裁所依据的法律、仲裁地点、方式和程序、仲裁结果的约束力等。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9
1Z206052建设工程合同交底 合同和合同分析的资料是工程实施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后,应由合同管理人员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⑴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⑵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⑶在合同实施前与其他相关的各方面,如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合同作解释。⑸合同责任的完成必须通过其他经济手段来保证。对分包商,主要通过分包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分包商能及时地按质按量地完成合同责任。 1Z206053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的控制 ⑴合同控制的作用·通过合同实施情况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合同总目标,所以合同跟踪是决策的前导工作。·在整个工程过程中,能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地了解合同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⑵合同控制的依据·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如各种计划、方案、洽商变更文件等,它们是比较的基础,是合同实施的目标和依据。·各种实际的工程文件,如原始记录,各种工程报表、报告、验收结果、计量结果等。·工程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情况的书面记录。⑶合同控制措施合同诊断包括如下内容:1)分析合同执行差异的原因;2)分析合同差异责任。3)问题的处理。对工程问题有如下四类措施:1)技术措施;2)组织和管理措施;3)经济措施;4)合同措施。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19
1Z206054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 ⑴合同资料种类在实际工程中与合同相关的资料面广量大,形式多样,主要有:1)合同资料,如各种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等;2)合同分析资料,如合同总体分析、网络图、横道图等;3)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如发包人的各种工作指令、签证、信函、会谈纪要和其他协议,各种变更指令、申请、变更记录,各种检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4)工程实施中的各种记录、施工日记等,官方的各种文件、批件,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报表、报告、图片等。⑵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内容、1)合同资料的收集
合同包括许多资料、文件;合同分析又产生许多分析文件;在合同实施中每天又产生许多资料,如记工单、领料单、图纸、报告、指令、信件等。2)资料整理
原始资料必须经过信息加工才能成为可供决策的信息,成为工程报表或报告文件。3)资料的归档
所有合同管理中涉及到的资料不仅目前使用,而且必须保存,直到合同结束。为了查找和使用方便必须建立资料的文档系统。4)资料的使用
合同管理人员有责任向项目经理、向发包人作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向各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分包商提供资料;为工程的各种验收、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资料和证据。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0
1Z206060掌握建设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 1Z206061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和分类 ⑴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是相互的、双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索赔。⑵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1)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如双方签订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等。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的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等。⑶分类(分类标准)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熟记!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0
3)按索赔要求分类·工期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合同内索赔
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道义索赔
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单项索赔
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总索赔
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比单项索赔更难处理和解决!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0
1Z206062建设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⑴索赔成立的条件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⑵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的理由施工项目索赔应具备下列理由之一: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1
1Z206063常见的建设工程索赔 ⑴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⑵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l)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关于变更命令有效期引起索赔或拒绝;7)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8)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⑶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⑷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展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用的索赔。⑸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等。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发包人一起进行。⑹工程暂停、中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展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2)中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中止的合同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另一种中止合同是由“错误”引起的中止,例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中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1
1Z206064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⑴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主要依据,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⑵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1)适用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⑶相关证据1)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减轻自己的责任和减少、甚至消除对方的权利。但这一切都必须依法进行。2)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书证
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及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物证
是指以其存在、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证人证言
是指知道、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所提供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视听材料
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等。·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待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兔除处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鉴定结论
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专门性的书面鉴定意见。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等。·勘验、检验笔录
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实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这项证据也具有专门性。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1
3)在工程索赔中的证据:·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问题的答复信等;·各种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候报告;·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1
1Z206065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⑴索赔程序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赌理由和证据。逾期末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6)仲裁与诉讼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⑵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1)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2)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4)证据部分要注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2
1Z206066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和特点 ⑴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是相对索赔而言,是对提出索赔的一方的反驳(回应、索赔)。发包人可以针对承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承包人也可以针对发包人的索赔进行反索赔。通常的反索赔主要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的反索赔。⑵建设工程反索赔的特点1)索赔与反索赔同时性。2)技巧性强,处理不当将会引起诉讼。3)在反索赔时,发包人处于主动的有利地位,发包人在经工程师证明承包人违约后,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款项,或从银行保函中得以补偿。⑶发包人相对承包人反索赔的内容1)工程质量缺陷反索赔;2)拖延工期反索赔;3)保留金的反索赔;4)发包人其他损失的反索赔。 1Z206070掌握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 1Z206071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⑴材料采购合同订立的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直接采购方式(如大量价格低、品种多的零星建筑材料的采购,可以直接采购且可不需签书面供应合同)。⑵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1)标的
;2)数量;3)质量;4)包装;5)运输方式;6)价格;7)结算;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等。
在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履行中,非经买方同意,卖方必须交付合同规定的标的物,这是合同实际履行原则的反映!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2
1Z206072设备采购合同的管理 ⑴设备采购合同订立方式1)招标投标;2)委托承包商配套供应;3)按设备包干。⑵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成套设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或技术性能指标;2)数量和计量单位;3)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的规定;4)交货单位、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接(提)货单位;5)交(提)货期限;6)验收方法;7)产品价格;8)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9)违约责任;10)争议解决的方式
等。 1Z206080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1Z206081合同的订立形式 招标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⑴对投标者资格预审的推荐程序1)邀请承包人参加资格预审。发包人一般在合适的地方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向承包人颁发资格预审文件。3)资格预审文件分析,挑选并通知已入选的投标人。⑵得到投标的推荐程序
l)准备招标文件;2)颁发招标文件;3)发包人陪同投标者考察施工现场;4)招标文件的修改;5)投标者质疑
;6)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⑶开标和评标的推荐程序1)开标;2)评标;3)授予合同
。
注意与材料采购合同的差异!共项: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注意前后顺序!监理、造价考点!
提交标书前!
开标、评标的最终程序是授予合同!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2
1Z206082合同的履行要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后,即进入合同的履行阶段,对于国际工程承包人来说,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⑴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中心任务就是利用合同的正当手段防范风险、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并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⑵计划管理计划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的中心,也是项目经营目标的具体化。⑶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人在获得合同后所面临的极为重要的工作。⑷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回收,银行保函
和信用证的开出,工程付款的办理,银行往来,成本会计等工作。⑸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是实施工程管理并取得利润的重要手段,包括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永久(生产)设备、模板、工器具的计划、采购、储运、保管、分发和回收等,还要组织材料的试验、送审、设备的验收等。⑹质量管理
国际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通常由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其指定的技术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管,其主要内容是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⑺分包商管理获得整个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将该工程按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
给若干家承包人分担实施任务,是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方式。⑻移交和竣工验收管理在工程接近完工时,组织工程的移交和验收是十分重要和严肃认真的工作,关系施工阶段合同履行的终止、合同价款的收取以及缺陷责任期
的开始等重要环节。
国内工程承包财务管理通常不包括!
是进入合同履行阶段承包商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指定分包,须征得发包人得同意!
开始于工程的移交和竣工验收之后!
阿贝
发表于 2011-8-5 18:23
1Z206083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尤其是涉及较大项目的建筑施工纠纷,往往并不适于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在大型建筑工程中,当事人普遍不愿意将纠纷提交诉讼,而是倾向于通过在合同中规定的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解决纠纷。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常用的ADR方式有以下几种。⑴仲裁由于诉讼在解决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大型建筑工程的纠纷很少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大型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国际贷款项目,常常在合同中要求将纠纷提交有关国际仲裁机构,仲裁已经广泛运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⑵FID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准仲裁FIDIC合同中工程师所具有的“准仲裁”的职能,他不仅是发包人的代理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监理,同时也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发生纠纷时充当准仲裁员的角色。FIDIC合同条件(纠纷的解决)规定的程序分为四个步骤:记录纠纷、工程师准仲裁、友好协商和正式仲裁。⑶DRB(Dispute Review Board——纠纷审议委员会)方式1)DRB的选任与工作程序·DRB成员的选任和报酬。DRB的委员必须是由在工程施工、法律和合同文件解释方面具有经验的专家组成,而且除了担任本工程的DRB委员外,每位委员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并且在三年内未被发包人或承包人聘用过。支付给DRB委员的费用包括聘请费和酬金
两部分。·工作程序。现场访问、纠纷提交、听证会、定期会和解决纠纷建议书。
发包人、承包人各自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