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培养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关于联合培养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1-8-18 11:29:39 【字体:小 大】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不断满足新疆跨越式发展、安全发展对安全工程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我区急需的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化学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文凭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二)专科:具有高中及高中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及层次
学校名称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费用标准
学习地点
新疆工业高
等专科学校
应用化工技术
专科
三年
学费:2500元/人/年
教材费:200元/人/年
新疆工业高等
专科学校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专科
三年
安全技术管理
专科
三年
西北工业大学
电气工程
专升本
2.5年
学费:3300元/人/年
教材费:200元/人/年
新疆工业高等
专科学校
四川理工学院
安全工程
专升本
2.5年
化学工程
专升本
2.5年
山东科技大学
采矿工程
专升本
三年
安全工程
专升本
三年
三、培养方式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成人高考,录取后,采取面授和函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规定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相应学位。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9月8日(如有变动,以招办规定时间为准)。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本人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相关报考手续。
2.报名地点: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乌鲁木齐南昌路236号)211、213号
3.考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16日
4.考试科目:专科:英语、数学、语文
专升本:高等数学、政治、英语
5.凡年满23周岁可政策性照顾20分,年满40周岁人员单科不为零就可照顾录取。
6.联系方式:
商金和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成教院院长
电 话:0991-7736236、1899992776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王海峰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成教院招办
电 话:0991-7736215、1399986806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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