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一个企业的决策层,或是大多数人的良心比我们更重要。因为一个企业的核心思想,大多数人的观念倾向决定了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成效,这是不可否认的。
我可以当雷锋,但是一个雷锋救不了13亿人。为什么雷锋精神能够弘扬?靠他自己拼命做好事么?不是,靠的是毛泽东的一句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再举个例子,鲁迅为什么弃医从文?医生可以医治人的伤口,却治不好人的灵魂。一个民族的劣根性要从精神层面去剖析,不然,国家强大之后造就出来的,不是阿道夫希特勒,就是东条英机一类的变态。
举例是为了说明,安全工作也要从领导抓起,从根源深究,上面支持了,下面配合了自然有效果,作为我们安全工作者,付出是有价值的,得到比较高的回报那是毋庸置疑的。
支持的请顶! 我们做安全工作,当然要尽自己的责任,拍着良心说话,不负责任的人也干不了安全,干不久安全。但是,只我们 ...
diliangbisheng 发表于 2011-9-7 10:41 http://bbs.safehoo.co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支持! 说出了安全管理人员的悲惨现状,没法啊中国特色人不如狗值钱 出路只有当国人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之时,我们才会被关注的! 出力不讨好的活。 首先有个职业操守,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社会大环境还是有一定的改善,坚持。 将安全真正放到领导脑袋里,将生命切实放置于第一位,还需要时间 :dizzy:敢问安全在何方?其实就在脚下 !!!安全工作,是一份收入低下又得罪人的不讨好的活! 感同身受!!!!!!!!!!!因为天下漠视忽视安全的老板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没有安全员,地球照样转! 当你实在承受不住的时候,请选择放弃。 本帖最后由 开屏 于 2011-11-23 08:42 编辑
感同身受!!!!!!!!!!2011年8月2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审理认为:高伟忠等人滥用职权的行为,是造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黄佩信等人在生产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造成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且情节特别恶劣。法院宣判如下(节选):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被判有期徒刑16年;上海佳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原副经理马义镑被判15年6个月;原项目经理沈大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安全员陶忱被判3年6个月;原副总经理周峥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安全设备科科员曹磊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原技术质量科科长助理范玮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上海市静安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张永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监理卫平儒被判2年。因为天下漠视忽视安全的老板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没有安全员,地球照样转!当你实在承受不住的时候,请选择放弃。 天下漠视安全的老板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没有安全员,地球照样转! 我们真的有那么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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