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s Archiver
论坛首页
›
化工安全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lszhangrg
发表于 2011-9-10 08:3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http://bbs.safehoo.com/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lszhangrg的微博
lszhangrg
发表于 2011-9-10 08:3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老兵新兵188
发表于 2011-9-10 09:06
谢谢楼主。
夏日风
发表于 2011-9-10 09:50
感谢楼主,辛苦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