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根 发表于 2011-9-25 19:51

南充市局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注安师考试

针对安全生产涉及法规政策多,安全监管涉及面宽量大,急需各级安监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对人才的迫切需要。日前,四川省南充市安监局先后出台了安监干部职工参加进修或全日制学历教育、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有关政策和奖励制度,旨在鼓励大家自觉加强自身学习和能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随着安监事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能力和水平能否完全适应新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能否完全胜任我们所从事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能否完全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能职责?这是在今年7月下旬召开的全市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座谈会和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暨业务培训会上,四川省南充市安监局局长滕明鹏再次就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问题提了出来供大家认真思考。会议明确提出,南充市、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制定“十二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规划,重视和加强人才培养,好好打造和锤炼这个支伍,努力为推进全市安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坚强的人才保障。
      南充市安监局关于安监干部职工参加进修或全日制国民学历教育奖励政策规定,安监干部职工按要求申请参加本人现有学历(学位)更高层次或同一层次的不同专业的全日制国民教育或函授高等学历(学位)教育,毕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学籍档案、毕业(学位)证书报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学历(学位)有效的,由单位按大学专科学历1500-2500元/人、大学本科学历(学位)2000-3000元/人、研究生学历(学位)6000-8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南充市安监局关于安监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奖励政策规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年龄在43周岁以下、执法支队干部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的,必须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超过上述年龄规定的局机关、执法支队干部职工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考试。凡报考人员通过2门课程的即可报销全部报考费用;4门课程全部通过并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执业资格证书和发票报销考务、教材费用及车票、住宿费,并参照进修学历教育制度中对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2000-3000元/人,之前已经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上述规定给予奖励。
      同时,南充市安监局还规定,对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干部,在工作调整、晋升时,可优先考虑。并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比照南充市安监局的奖励政策和鼓励办法自行确定。
      据了解,南充市安监局、执法支队干部职工中,已有万伦、陈然等同志通过在职学习取得了研究生学历教育,张文超、王友伟等同志通过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全部考试科目。万伦同志今年通过局党组向市委组织部积极推荐,现已从局办公室主任岗位上升任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走上了领导岗位;王友伟同志今年已从副科级干部升任为正科级干部,张文超、陈然等现已是副科级干部。还有,章刚等多名同志现正在报考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
                                                                                                                                                            (何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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