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镇村监管有了“安全中介”
引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镇村安全监管,这是江苏省通州市通州区安监局为提升镇村安全监管水平而采取的创新举措。截止目前,通州区已有平东、石港、开发区、先锋等5个镇(区)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镇财政出资,聘请专业机构为企业安全把脉,从而实现安全监管触角前移、重心下移。 随着安全形势的需要,由一些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的安全服务公司应运而生。一方面镇村安全监管人手不够,另一方面安全中介公司拥有专业人才。通州区安监局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主动引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参与镇村安全监管。涉及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和被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的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每季至少现场检查1次;其他企业,每半年至少现场检查1次。凡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安全中介机构必须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并督促企业整改。现场检查时,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还需要将检查、复查记录报安监部门和镇安监所备案。
根据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工作机制,安全中介机构报告的一般事故隐患,镇安监所负责下发文书督促企业整改;安全中介机构报告的重大隐患,经区安监局确认后挂牌督办,拒不整改的将被依法查处。
去年4月份,平东镇率先与江苏泰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1年多来,江苏泰尔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平东镇企业查找各类安全隐患达493条,目前已经帮助整改461条。
南通成世重工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黄伯军说:“中介机构专家的水平就是不一样,发现了企业平时不能发现的问题。政府花钱为企业做安全体检对企业的帮助真的非常大。”
为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的作用,通州区安监局建立了严厉的考核惩治机制。中介机构累计一次未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由区安监局对安全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于累计二次未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南通市安监局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于累计三次未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安监局建议聘请单位解除安全服务合同。(施洪春) 好,这个政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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