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小子 发表于 2011-10-25 17:09
修订稿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就应明确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然在企业外行领导内行还会发生,安全工作落不到实处的。玉如明月 发表于 2011-10-25 17:29
{:2_36:}夏日风 发表于 2011-10-25 18:17
文件的出台初衷全是好了,一旦到了具体执行全部走样。变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wh110 发表于 2011-11-4 17:14
还是对此有一定负责的精神。linajm 发表于 2011-11-23 09:30
不知几时正式公布 实行。mj009a 发表于 2011-12-30 17:09
这是真的的法规吗,最后会实施吗xiaoguanjun 发表于 2011-12-31 09:31
学习学习hcs023 发表于 2012-2-7 21:17
谢谢啊,楼主!!hq6011 发表于 2012-2-11 10:07
这是啥时候改的呀?阿煌 发表于 2012-2-11 10:29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yang2620 发表于 2012-2-13 10:16
谢谢楼主整理中国土著 发表于 2012-3-25 14:48
学习一下,涨涨知识。中国土著 发表于 2012-3-25 14:49
谁有第八稿的对比?帅神1981 发表于 2012-3-29 12:28
付了两次钱才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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