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s Archiver
论坛首页
›
煤矿安全
›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技术措施
YYF0534
发表于 2011-11-25 13:58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技术措施
1、在进风井口设置防火门。
2、井口附近建筑物和 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4、空压机房、坑木场距井口应大于20米。
5、矿井应设置消防器材库,配备消防器材。
6、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和矿井领导,当火灾较小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要通风机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7、当火灾接近井口房时或烟火可能进入矿井时,必须立即进行反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