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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操作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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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总则

1.1、自觉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遵守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有严重危险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的生产环节,公司员工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或可能产生重大环境污染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或拒绝操作,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员工管理

2.1、与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岗位等界定为重点岗位,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应经专门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包括公司内部发证)。

2.2、新进公司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气、车辆驾驶、压力容器、焊接(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许可证上岗操作。

2.3、所有员工应会辨识本岗位的环境因素与危害、风险,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尤其是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方法。

2.4、员工变换工作岗位应进行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教育,掌握新岗位必须具备的职业安全卫生环保技能。

2.5、公司内接触化学品的人员应掌握化学品MSDS 清单所列的内容,严格按照说明安全操作,加强安全防护,并能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2.6、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加工工艺,提高生产产品的符合性质量。

2.7、所有员工应认真贯彻节能降耗的要求,节约使用水、电、汽、纸张等资源和能源。爱护公共财物,节约领用各种机、物、料。

3、生产现场管理

3.1、按规定着装进入生产场所;生产企业的员工应到指定地点饮用茶水;精心维护生产设备、工具,并按要求准确、文明操作。禁止在生产现场用膳、吃零食;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工作岗位;严禁在生产场所吸烟、严禁在厂区内吸游动烟。

3.2、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非劳动工作需要,一律不准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嘻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刊。

3.3、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动火、易燃或承载压力的容器维修、管道动火施焊等,必须向安保部和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4、生产过程产生有害气体、液体、粉尘、渣滓、噪声的场所或设备设施,必须使用防尘、防毒装置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保持可靠有效;操作前应先检查和开动防护装置、设施,运转有效方能进行作业。

3.5、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保持厂区、车间、库房的安全通道畅通;现场物料堆放整齐、稳妥、不超高;及时清除工作场地散落的粉尘、废料和工业垃圾。

3.6、对生产和工作中产生的各种工业废弃物,应按规定的要求堆放,严禁将含油、含油墨、染化料及其他危险固体废物的工业垃圾与一般垃圾混合堆放。

3.7、严格交接班制度,重大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末班下班前必须断开电源、汽源,检查、清理场地。

3.8、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4、设备管理

4.1、不得从备用或暂时不用的机器设备上拆除零部件用于维修其它机器设备。


4.2、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或工作场所,排除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防护、信号联锁装置齐

全、灵敏、可靠;设备应定人、定岗操作;对本工种以外的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培训后方可操作。

4.3、不准跨越运转设备,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无罩或敞开防护罩开车;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工作完毕或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才准离岗。

4.4、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或进入其工作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4.5、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应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静电、导电必有疏导。

4.6、新安装的设备、新作业现场及经过大修或改造后的设施,需经安全环保验收后,方准进行生产作业。

4.7、对设备运转过程易产生泄漏的部位,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润滑加油和工作加油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油泄漏在地上;在工作中如有油、乳化液等漏在地上,应认真用木屑垫扫,用抹布擦拭干净。如发生化学品泄漏,应按MSDS 中规定内容采取紧急措施。

4.8、认真进行设备和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延长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寿命;尽量使设备有效运转,不做无用功,同时应减少设备重复启动的频次。


发表于 2012-12-8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了
发表于 2013-1-6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3-1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4-1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8-1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3-10-17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4-1-2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发表于 2014-8-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发表于 2015-10-1 16: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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