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zhangrg 发表于 2013-5-27 08:29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2013

lszhangrg 发表于 2013-5-27 08:29

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水发【2013】274号      2013年05月0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帮助各地贯彻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9号部令),做好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请各地在执行中认真做好总结,并将相关情况及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港口管理处,联系电话:010-65292626。

交通运输部
2013年4月23日

抄送:中国港口协会,部水运院,部交科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4日印发

whyan_lrd 发表于 2013-5-2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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