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z8888 发表于 2014-3-3 21:54

fzs360 发表于 2014-2-26 09: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矿山、冶金、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 ...

最新的草案又修改了。

baitian0127 发表于 2014-3-5 09:40

政策是好转了,看各地政府执行力。。。祈祷~

shenqianjx 发表于 2014-3-5 10:35

新安全生产法现在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告进行听取意见阶段!大家可以去那里提自己的想法

安全ZMQ 发表于 2014-3-6 13:43

之所以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就是因為有“應當”這樣的詞語。哎!

痕迹 发表于 2014-3-6 19:14

高危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得有安全评价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未在其他项目中执业)才能参与投标,注册安全工程师也应像建造师,监理师一样有自己的注册章,安全资料应由其签章,注册安全师的执行细则应细化到一定的程度!

wang6503 发表于 2014-3-7 07:43

:):(:):(

北京青松 发表于 2014-3-7 13:46

分享      :)

zyj1217 发表于 2014-3-10 21:21

全国有10多万安全工程师,要用法律规范这支队伍,并让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wang6503 发表于 2014-3-14 09:15

:victory:

shenqianjx 发表于 2014-3-14 12:01

让注安人多看到点春天

wang6503 发表于 2014-3-14 14:30

:lol:lol:lol:lol

kaisl1314 发表于 2014-3-14 16:39

首先从危化行业开始实施。

泰山祝贺 发表于 2014-3-15 14:22

不用争!我的注册了以后,啥也没有!公司经理安全报告也是只提到适当鼓励有条件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但是没有任何激励措施。下面二级单位也不认!
等着吧!继续学习还的自己掏钱!!!
tm的,早知道不注册了!

wj8693zl 发表于 2014-3-18 16:37

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看来还是没用

冷雪玉儿 发表于 2014-3-19 09:05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个应当就是可用可不用,不是强制性规定,既然可用可不用,企业为了节省开支,那就不用,随意找个人兼职就OK,反正不违法。

张永东 发表于 2014-3-19 10:05

我认为不管怎么样,自身要不断地提升安全技能,相信今后一定会有我们的空间

1527624196 发表于 2014-3-23 17:13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纯粹没提安全工程师

平凡人生林 发表于 2014-3-24 09:12

不会是光打雷不下雨吧?

痕迹 发表于 2014-3-24 21:59

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应该达到20万了,去年的通过率快30/100了。

wang6503 发表于 2014-3-26 10:56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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