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各方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6)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7)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8)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9)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10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10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20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3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1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