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十大高危岗位”调查及背后原因分析
近年来,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典型人群因不断出事而见诸报端。一类是煤矿工人、矿井工人;另一类为落马贪官、问题官员,这两类不同的群体原本没有多少可比性,但人们却冠之以一个同样的词汇——“高危”。
当官也高危,是不是个伪命题呢? 据人民论坛杂志调查结果显示,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并认为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分别为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安监局长、市委书记、国企老总、房管局长。
这些岗位可谓“位高权重”,是为人民服务很好的岗位,其成为高风险岗位的背后,反映了怎样的官场生态和社会生态?
当今中国社会正急剧转型,已进入了“矛盾凸显期”和“风险高发期”,风险性是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这种风险性已经实实在在地渗透到了各个阶层、各个人群,包括官员,其中在“涉地”、“涉房”、“涉矿”以及地方党政“一把手”等官员的身上表现最为明显。
官员的高风险,具有哪些不同于其他群体的突出特征?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何在?我们应如何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使政府部门的要害岗位,不再 “高危”?本期特别策划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解答。
——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
高官者说:
“我不喜欢"地王"这个词儿,难道土地价格稍高一点就是"地王"了吗?”——今年3月,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在土地拍卖现场“督战”时说
“我也想去高速路上做收费员呢!”——面对收费站管理员月薪过万的现象,江苏省交通厅某副厅长在今年两会上说
“把我放在一个地方工作,就等于把一个地方的发展、稳定、和谐交给我。”——今年1月,陕西省吴堡县县委书记王勇在做客新华网时说
“2010年向人民群众做出的100项承诺,我们有把握、有信心、有能力,而且一定能办到。”——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在沈阳市公安局2010年《百项承诺》新闻发布会上说
“现在,社会上的业余组织部长很多,时不时地传出哪个地方、哪个部门要动了,都是小道消息。我们的新闻发布是正牌货,发布的都是权威新闻。”——今年3月,吉林省组织部长黄燕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拜托大家,一定要文明施工,把影响降到最低!”——今年2月,广州市城乡建委主任简文豪在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上向到会的50家建筑施工企业三鞠躬
“王家岭矿难确有问题。”——今年3月2 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林在事故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投资性的需求要不要抑制?我买房子不是为了我自己住,我是为了投资,这个必须要抑制。”——今年1月,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回应高房价时说
“还是问问别人吧,谢谢,我开会要晚了。可以多问问文艺界的委员,他们比我挣得多。”——一名身为国企老总的全国政协委员在今年两会上说
“去年岁末,电视剧《蜗居》被热炒起来,间接折射出大都市居民面对高房价的焦虑,以及由此引发的人生百态。”——今年1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在某工作会议上说
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风险高”
什么是官场高危岗位?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是指责任重大或事故高发,最容易被问责的领导岗位;有人认为,是指情况复杂、人事关系盘根错节,最容易 “中暗箭”、 跌跤子的领导岗位。但人民论坛杂志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人心中的“高风险岗位”,还是那些最容易在廉洁问题上“出事”的领导岗位。而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公安局长、县委书记、组织部长、建委主任、 市委书记、安监局长、国企老总、房管局长被列为“高危” 岗位的前10名(如图)。
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调查6810人的结果显示(其中在人民网、人民论坛网等网络调查6250人,发放书面问卷调查560人), 44%的受调查者认同“做官风险高”。
“您选择"官员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的依据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61%的受调查者选择“岗位缺乏强有力的监督”,39%的受调查者选择“岗位的实权较大”,20%的受调查者选择了“在这个岗位上落马的官员较多”。另外,还有10%的受调查者选择“岗位媒体的关注度较高”、9%的受调查者选择“岗位与老百姓的关系更密切”。由此可见,“岗位的实权较大”、“岗位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是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做官风险高”的主要原因。
也就是说,人们认为上述岗位的风险性最高,主要基于三个判断依据:一是从“出事”的可能性看,这些都是“很有油水”的岗位。而油水多的地方人们容易滑倒,一旦滑倒了,站起来也很难。
二是从实际情况看,已被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查处、并被媒体广泛曝光的贪腐案件中,这些岗位出现的几率都很高。例如,全国已有一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过正副交通厅局长索贿受贿案件,“工程上马,厅长下马”,几乎成了交通基建领域的一句咒语。而从2008年年底开始的对李培英、陈同海等国企高官腐败案的审判,因在犯罪金额巨大上屡创新高,也引起人们高度关注。还有在重庆的打黑除恶中,暴露出的公安司法机关某些人员与黑恶势力的勾结状态更令人吃惊。
三是从自身和周围人群的感受来看,人们对侵犯自身利益的腐败活动最深恶痛绝。被各种腐败成本抬高的房价及屡屡发生的幕后交易,还有导致大量生命被吞噬的矿难事件,最容易引发群众举报和舆论关注,腐败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也最容易暴露。国土局长、建委主任、房管局长、安监局长等“涉地”、“涉房”、 “涉矿”的领导岗位,竟在前10名中占了近一半,就不奇怪了。
问卷调查不是精确统计,而是我们“触摸”社会感觉的一种途径。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也许还有距离,但总的来说,还是靠谱的。
为什么这些领导岗位会成为高风险岗位?
这是问卷调查的真正意义所在。这些领导岗位都属于公共资源密集的行业或部门,项目密集、资金密集、权力密集。有的握有巨额的财政、信贷资金,有的可以决定重大投资项目和工程花落谁家,有的掌握着高回报行业的准入权。因此,包括私人老板在内的一些市场主体,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资源优势,便把收买公共权力,作为最主要的经营手段之一。在猛烈的糖弹攻击下,意志不坚定者很容易被拉下水。
对一些“出事”的领导干部的调查表明,在权力高度集中、缺乏制约监督上,都惊人地相似。例如作为行政部门领导的交通厅长,经常同时兼任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总指挥,或高速公路建设总公司的董事长,作为后两个机构的“法人”,决策可以避开交通厅党组的监督;而后两个临时机构的班子成员,更没有能力制约唯一的政府代表。
在现行体制下,公安部门是行政与司法的结合体,权力很多,也非常集中,优势是打击犯罪效率高、力度大,但若主要负责人贪赃枉法,制约监督难度也很大。而有些大型国有企业,如同一个小社会,企业领导人拥有财权、经营权、人事任用权在内的广泛权力,想“捞钱”非常方便。至于县委书记和市委书记,主持一方全面工作,权力更大。特别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县一级,家长制的封建文化更容易复活,为什么在个别县市,买官卖官竟发展到半公开化、批量化的地步,卖官者本人还边卖边升,就说明在其管辖范围内,制约监督他的力量很微弱甚至不存在。
因此,诱惑巨大,权力集中、制约监督乏力,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这些领导岗位成为“高风险岗位”的三个最重要因素。( 人民论坛杂志特约专家 黄苇町)
潜规则下的“涉土”官员
近年来不少地方国土官员纷纷落马。据人民论坛杂志调查结果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排位第一 。
潜规则面前国土局长纷纷倒下
“为什么大家都叫"拿地",而不用"拍地",这说明里面有门道,"拿地"条件政府可以设置,规划政府可以改变,一切主管部门说了算。”温州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说到。他甚至直言,土地市场操作基本上潜规则先行。
权力大,监管不到位,潜规则盛行,行贿受贿猖獗,使得国土部门成了腐败案发生的重灾区。不仅如此,因为所涉利益错综复杂,这一领域不时曝出串案、窝案。
2009年,海口规划土地系统窝案5人获刑,其中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受贿1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他获刑官员分别是海口市规划局原总规划师、海口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原科长、海口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局原副局长。
2008年,广东增城曝出土地腐败窝案,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与私营企业主勾结作假,骗取国家闲置土地补偿资金高达1.45亿元,9名官员在此次腐败案中倒下。
再早一点,2007年至2008年期间,重庆揪出土地窝案震惊全国,包括原重庆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原重庆国土房产局副局长王斌等,近10名厅级干部因收受开发商贿赂而落马。
潜规则——潜伏、违规、法则
房地产从土地出让到规划调整,有很多“猫腻儿”,这已经是这一领域不言自明的“秘密”了。国土官员挥舞手中的权力大棒,在“显规则”掩盖下,行“潜规则”之实,以谋求私利,贪污腐败,使得国土系统的犯罪呈现出——潜伏、违规、又有法律掩盖的特点。
以土地出让“招拍挂”为例,在潜规则下,政府官员按照招拍挂的程序可以通过多种违规方式将土地倒卖到意向中的买主手中,具体方法有:一,限定开发商的资质条件,一开始就将大批开发商拒之门外;二,拍卖土地时设附加条件,如要求5天内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但这些条件可能早就通知给意向买主了,他们早早开始准备,而其他的竞买者因为不知情,可能就不得不知难而退了;三,打时间差,如临放假前一天公布消息,要求竞买者在挂牌后3天内交齐保证金,故意排挤外来竞争者;四,还有更甚者,内定的开发商在竞标时以超乎寻常的高额资金拍得地块,但实际交易中政府又通过一些政策将高出来的资金退还开发商,土地的实际交易价则是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所以“招拍挂”的程序看似都走了,实际上和没走是一样的。
在调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方面,更容易操作,只要搞定主要领导即可。因为调整规划是规划部门说了算,而规划调整的过程是封闭运行的,缺乏公示、听证等程序。据公诉材料显示,在重庆土地腐败窝案中,原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的违法行为就包括帮助开发商调整容积率和调整土地性质和用途等。
梁晓琦的个案充分暴露出,我国的土地管理部门位重权大,而权力规范和监管机制存在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并且有关土地的决策、审判、监督不够透明、公开,这也是潜规则盛行的原因所在。
根除潜规则 科学评估土地收益
如何治理土地腐败?人们理所当然将矛头指向权力,认为治理腐败重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管,增加决策、审批等的透明度。
但是,土地领域利益巨大,如果在制衡的表象下实质发生的是权钱结盟, 也就是貌似按照“显规则”实际却是“潜规则”,法律就会形同一纸空文。没有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价体制,空谈权力监管,那是无本之木。潜规则提醒我们,对土地收益的评估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引入科学评价体系,控制弹性利益和灰色收益,缩小权力寻租空间,才能真正将岗位风险降到最低。(执笔:人民论坛见习记者 杜美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