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举报不调查,安监局的主动管理在何处
今日(12月19日)上午,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政府官网,通报了发生于昨日的鞭炮作坊爆炸事故。通报称,昨日11时许,该市晏田乡焦林村4组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当地村民表示,涉事作坊成立成立时就向安监局等部门举报,但一直无人前来调查。今日12时许,该市安监局局长对此回应称,村民所说不属实,若当时有举报,肯定会调查处理。(12月19日,新京报)看到当地安监局局长的“辩解”,笔者只想用当前网络上时兴的一句话来评价:“浑身都是槽点,以至于无法吐槽”。让我们来帮这位局长捋一捋这个“逻辑”—如果有举报就一定会调查,所以没调查处理肯定就是没人来举报。这个逻辑看起来颇能唬人,但稍微懂点逻辑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奇葩逻辑”根本就站不住脚。如果有举报就一定会处理,那披露的这么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案例又从何而来?可见我们这位安监局局长真的好好学学逻辑学,多想想自己说出口的话到底有没有漏洞。
就笔者了解,任何一个党政机关都建立了一套接受、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机制。而所有的机制中,最基础的就是将群众的诉求记录在案。当地有关部门在调查这起鞭炮小作坊爆炸案时,大可多走访几位当地村民。如果民众之间的证词均显示已经向有关部门作了举报且其中诸多细节能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可信度高的证据链,而安监局的记录文书中却没有对民众的举报做记录,那么当地安监局的失职也就是跑不掉了。
更重要的是,当地安监局局长的一番话将“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庸懒散浮拖”作风展露无遗。没人举报就不用加强监管、严格处理,这可真是将“民不告官不究”学到了骨子里,却忘了国家赋予的主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职责。诚然,和谐安全的社会需要政府和民众共建共享,但及时发现职责范围内的“社会潜在威胁”,并做相应的调查处理,是相关部门的义务更是职责。当地安监局试图撇清关系,将及时对违法小作坊做调查处理归因为“民众没举报”,显然是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春节将至,制造、储存、运输、售卖 “烟花爆竹”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也每日俱增。但要真正打好针对烟花爆竹的“打非治违”攻坚战,还得要靠安监、公安、乡镇街道等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和主动出击。如果光等着民众“举报”才出动人手,这样“挤牙膏”式的应对又怎能还民众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lol:lol:lol:lol:lol:lol 人家只是在这个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可能就调到另一个单位去工作了,很多公务员都没有责任心,他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P :lol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