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本帖最后由 happyceo 于 2010-5-11 11:16 编辑包含以下: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和分析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制度 谢谢。。。受用 学习:victory: :victory::handshake 1# happyceo 谢谢,学习了! 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制度
一、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 市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三、 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四、 不具备技术力量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五、 重大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上报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六、 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等。经由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的,还要出具评价报告。 不错的东东,受用。 要有信心,谢谢 很好,谢谢 向各位虚心学习 谢谢楼主 晕,怎么和另一个帖子里的一样,那个是原版啊,支持原版 哈哈,谢谢哦 借鉴一下。 回复 1# happyceo
ding okokokok 谢谢分享 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handsh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