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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安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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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安要想有出路,必须要有真本事,安评师取消以后,注安的待遇还不高的原因总结一下,有几点:1、安评人员在中介公司的待遇没有少,注安人员做评价的少,2、安评工程师大多可以买一个职称工程师证就有资格做评价了,工程师资格就够了。3、新安法设施后,虽然宣传力度大,但落不到实处,如十大亮点之一,注安师企业应当配备。(法律上的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但执行部门(安监部门)不严格执行,说了也白说.如果有条款说不配备罚款多少.可能注安的春天就来了.还有就是企业如果每家都配,而且一个注安师只能到一家企业工作,那注安数量远远不够.(可一个注安兼职多家企业).
发表于 2015-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平师没有取消,注安没有出路。
发表于 2015-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的出路在哪呢,这怎么可能三两语说得清楚的呢
发表于 2015-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的出路在哪呢,这怎么可能三两语说得清楚的呢
发表于 2015-1-7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迷茫,很无奈
发表于 2015-1-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以下罚款
发表于 2015-1-7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以下罚款支持楼上的
发表于 2015-1-7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2012年考下了注安师,一直趟在家睡觉呢。安监系统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新安法也有规定,但就是不见成效。还是执行不到位啊!建议安监部门不要整天就是搞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把已经出台的东西先落实好,不要前面的事情没做好呢,又开始搞新的花样。
发表于 2015-1-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监净成天搞一些中看不中用的玩意,这检查哪检查的,净一些书面上的东西,成天看资料以管好安全,真是天真的很,不出法律保护做安全的权利,这一行早晚会人才凋零。出个法律说话还说的含含糊糊,从这一点上也看到国家对做安全人的不重视。因为这和上边的人切身利益不大。所以没有几个真正的为此事呼吁的。
发表于 2015-1-7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几句话没有细看错字不少啊呵呵
发表于 2015-1-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没有出路,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发表于 2015-1-7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全法你没有看明白,回去继续学习。
发表于 2015-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了,一年的开头事故接二连三,是该安监局反省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是当下最大的悲哀。建议安监局实行煤矿的垂直领导,减少地方干预。
发表于 2015-1-8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重视,就好办了
发表于 2015-1-10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法说了让安全总局出台具体的配备办法,可我们的总局哪些大佬们似乎还在赵红霞被窝里没睡醒样。
发表于 2015-1-15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知识储备,等待法规出台。
发表于 2015-1-1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知识储备,等待法规出台。
发表于 2015-1-16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安的春天已经来临,高层注重安全了!人的安全高于一切
发表于 2015-1-2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求落实,求落实
发表于 2015-1-29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盼望——希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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