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21888 发表于 2015-11-3 17:15

女子5万错存去世前夫账户 银行拒绝退款

2015年11月03日 16:42来源:北京青年报字号:小中大 转发http://ats.taiwan.cn/images/jingmao_30.gif打印http://ats.taiwan.cn/images/jingmao_34.gif
http://images.chinaiiss.com/attachment/article/201511/03/thumb/143905_273.jpg   2015年7月,北京昌平区的黄女士拿着5万元现金和存折去某银行存款。钱存进去后,她发现错拿成前夫的存折,而她前夫不久前因病去世。因无法取得前夫账户密码,黄女士和银行交涉要求退款。然而,当黄女士按照银行要求前往公证处开具相关证明时,被告之无法办理。无奈之下,黄女士只得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万元存款。
  近日,银行代理人在庭审时称,黄女士错存的行为是个人疏漏,银行没有责任,不能退还该存款,并拒绝法院进行调解。目前该案尚未宣判。“我真的很着急,也很无奈,为什么明明是我自己的钱,却取不出来。”昨天,黄女士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事件
  5万元误存去世前夫存折
  44岁的黄女士与郭先生(化名)原是夫妻,2014年4月,二人离婚。离婚后,郭先生仍在家居住,由于身患重病,生活起居由黄女士照料,存折也由黄女士保管。今年6月,郭先生不幸因病去世。
  7月的一天,黄女士拿着5万元现金来到家附近的银行,准备将此款存入自己在该行的存折内。不料,存款时,黄女士发现错拿了存折,误将5万元现金存在前夫名下的存折里。
  由于没有存折密码,黄女士只得向银行说明情况,希望拿回自己的5万元存款。银行工作人员称,黄女士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等手续,否则无法取出存款。而当黄女士找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却被告知无法公证,理由是这5万元不是郭先生的生前财产,不能办理遗产继承。
  在与银行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黄女士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银行返还她错存的5万元现金。
  庭审
  原告诉银行要求退款
  针对黄女士的起诉,被告银行代理人在庭审时辩称,黄女士存错存款,是其自身过错行为导致,黄女士错存的银行卡是案外人的,与银行分理处无关。
  银行代理人还称,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黄女士应向其存错的第三方主张权利,银行没有责任。而对于已经去世的人员的银行卡,应由银行账户户主的继承人去办理公证,公证之后就可以重新设置密码,取出账户内的钱款。
  而黄女士的代理人则表示,在黄女士存款时,原、被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工作人员没有提示原告输入密码,且在原告反复追问是否需要输入密码时,被告工作人员并未提醒,因此被告存在过错。
  对此,银行方表示,因为是原告本人将存折递交到银行窗口的,而且只提交了一张存折,并在存款储蓄凭条上签字进行了确认,因此不需要提醒原告存折不是她本人的。
  黄女士代理人还表示,原告与被告银行分理处是同等主体之间的存款储蓄关系,虽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错了存折,误将钱款存入前夫的存折,但现在郭先生已经去世,民事主体已经消灭。无论是情理还是法理,被告都应当将存款返还给原告。
  庭审时,被告银行的代理人并未接受采访。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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