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130 发表于 2016-7-12 22:01

lypywlj 发表于 2016-7-12 17:32
这样做,会把企业的发展搞乱的,经济会大受影响。主要很多做安全工作的人,都高估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如果这样做了企业就不能把安全放在口头上了?得真正投入财力物力人力来踏踏实实作安全了?这样一来不是更能 体现《安全生产法》的安全方针吗?再说了,我们也不是要去强制停工停产,不是还有安监局和其它监督主管单位呢吗?只有报告权没有停工权不就可以了?就当是安全主管部门的眼线和小弟不就成了?呵呵!

272399986 发表于 2016-7-13 07:10

楼主说的不错~~~

小懿非 发表于 2016-7-13 09:18

如果我是老板,我不会请,因为请了也只打和牌的

mengqiucan 发表于 2016-7-14 16:04

828130 发表于 2016-7-12 21:56
只要政府出钱,所有的事都由政府说了算,比如企业规模、配备数量等,我大概算了一下,政府一年也补助不了 ...

如果真的改成这样的话,那注安师就不算是企业自主聘任了啊政府强制性的安插到企业里的话,注安如何管理呢?是政府直接垂直管理还是企业自主管理?
如果是政府垂直管理,就相当于把注安转变成带政府公职人员性质的了。
如果是企业自主管理,那还是改变不了注安花瓶的尴尬地位。
如果是企业管理,政府干预的话,这个度可不好把握啊。毕竟,虽然政府可以要求企业配备注安,但是用谁不用谁总是企业说了算吧,不听话,我换一个就好了,总是有听话的。这样的话,注安仍然免不了随波逐流的悲惨命运。

828130 发表于 2016-7-14 17:31

mengqiucan 发表于 2016-7-14 16:04
如果真的改成这样的话,那注安师就不算是企业自主聘任了啊政府强制性的安插到企业里的话,注安如何管理呢 ...

    我觉得前提是政府真正把安全事前控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才能探讨具体实行细节,如果还像现在这样只是从事故结果处理去倒逼企业做安全工作这种方法,结果就是我们现在的情况。出事后处罚的再严重也只能是事后处理,仍然有很多企业抱有侥幸心理。我们都说标准化,我想就是要从法律法规、制度、管理思路、执行模式等这些软件上先标准起来,才能谈到设备设施的标准。比如建筑行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完全可以在半独立的注安师审核监督下实施,这样是不是会比企业自己做个假账应付检查强些?再比如企业可以有向注册机构举报和申述的权力,来制约所派住的注安师,但不能自行更换。注册机构可以按年限合理互调派住的安全工程师,以防有蛇鼠一家的现象。这些都是具体手段,而不是根本问题!根本问题是看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6-7-14 17:43

关键是光我们注安有想法没用,得国家、政府有想法啊!

828130 发表于 2016-7-14 17:48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6-7-14 17:43
关键是光我们注安有想法没用,得国家、政府有想法啊!

对的,每天全国人大会几千人,看一下其中各行业安全工作者有几个就明白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了!有些片面了是吧?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6-7-15 15:38

楼上老兄见解极是!我已在安全这条路上默默行走了二十几年,再过几年就退休了,衷心祝愿后来者比我们工作得更顺心,更有尊严!

麦R猛 发表于 2016-7-15 17:17

期待:):):)

828130 发表于 2016-7-15 21:44

dingrubin1963 发表于 2016-7-15 15:38
楼上老兄见解极是!我已在安全这条路上默默行走了二十几年,再过几年就退休了,衷心祝愿后来者比我们工作得 ...

不敢当!您才是前辈,要向您学习,您干到现在真是不容易。退休好,放下提了几十年的心,过过属于自己的生活。祝福.......

xp952005 发表于 2016-7-18 08:26

我们的现状是事后安全,出事后才引起重视,隐患排查贵在坚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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