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关于注安部分: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lol:lol:lol:lol:lol:lol :lol:lol:lol:lol:lol:lol:lol 本帖最后由 zhyg520 于 2016-8-3 13:05 编辑
http://www.anhuisafety.gov.cn/html/zwgk/040200/87723.html(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不知道楼主在哪儿看到的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我在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近期公告中未找到,只找到了(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实在没有找到相关“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字眼,建议大家都找找,不要人云亦云~
分享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客运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废弃处置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1名;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应当有相应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yj2003619 发表于 2016-8-3 13:00
分享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客运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运 ...
这个确实有,最近各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比较多啊~会不会。。。。。。是我想多了:lol
第十八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挤占、挪用。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宁夏发布的。:lol:lol:lol 大柳树 发表于 2016-8-3 15:16
第十八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 ...
这个跟注安没有关系吧?
zhyg520 发表于 2016-8-3 12:56
http://www.anhuisafety.gov.cn/html/zwgk/040200/87723.html(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 ...
安徽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政民互动/征求意见/第三项
:'(:'(:'(:'(:'(:'(:'( zhyg520 发表于 2016-8-3 12:56
http://www.anhuisafety.gov.cn/html/zwgk/040200/87723.html(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 ...
安徽省牛逼制定安全生产条例竟与安全法有出入: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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