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侠客 发表于 2016-8-26 20:47

注安师就是个牺牲品,悲哀!

这两天参加继续教育。一位老师禁不止我们的纠缠,回答了关于注安师命运前途的提问。
老师说:
首先,既然安全生产法写进去了,肯定不会取消,而且肯定会更重要。
第二,涉及注安师注册考试的事,人社部要把这个权力要过去,总局也给,但是有个前提,总局原先有个机构在管理注安师事宜,你人社部要这个权利,就必须把这个机构一起要过去。
什么意思呢?就是一伙人归口到人社部吃饭。人社部当然不答应,管理个注安师就得养十几个人,其中绝大部分是不学无术的混饭吃的,谁受得了。
总局于是就这么拖着。
第三,这事最后肯定要国务院或者全国人大出面协调解决,啥时候解决,估计得有个触动性的大事。
所以呢,踏实等着呗。

mjg0490113 发表于 2016-8-26 21:52

安监总局其实也是个背锅的,所以注定安全管理人员都是背锅的,注安注安注意安全而已,安全在中国永远不会第一

xvguohua 发表于 2016-8-27 07:50

“注安注安注意安全而已,安全在中国永远不会第一”,赞一个!

xvguohua 发表于 2016-8-27 07:50

:P:P:P:P:P:P

zhangzhengru 发表于 2016-8-27 08:00

:L:L:L:L:L:curse::curse::curse::dizzy::dizzy::dizzy::Q:Q:Q

yuxianjing 发表于 2016-8-27 08:38

在来一场安全特别中大事故?

bbli0911 发表于 2016-8-27 10:41

两个疑问:
1、继续教育不是暂停了吗?!何来近来参加继续教育?
2、注安相关政策的制定到底以哪里为主?

yuxianjing 发表于 2016-8-27 13:04

我整编成文章发到搜狐,不给通过,看来有敏感性

397680827 发表于 2016-8-28 11:39

有证未注册,没参加过学习

3122396912 发表于 2016-8-28 12:42

典型的官僚主义,企业工人能下岗,政府部门人员就不能下岗吗?:Q

kappaguo 发表于 2016-8-29 09:01

别胡扯了 你说的并不是原因 那么几号人一个大部门安排不下??不知道别瞎说

赵张山 发表于 2016-8-29 09:12

扯淡,人社部能养不起十几个人?况且以后注册事宜可能交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管理。

筱罡123456 发表于 2016-8-29 09:21

:'(:'(:'(:'(:'(:'(:'(:'(:'(

NJSJYHB 发表于 2016-8-29 11:16

继续再教育不是也暂停了吗?

月夜侠客 发表于 2016-9-8 12:07

NJSJYHB 发表于 2016-8-29 11:16
继续再教育不是也暂停了吗?

北京今年恢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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