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几点建议?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征求意见已经于12月26日书面报总局。看了意见稿存在几方面不清楚的地方:第一,已经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但还未注册的人员,证书是有效的,但不知道还是要再考一科还是在十个专业内任选一项注册。第二,处于安全生产死亡比例目前最高的交通安全、工程建设安全意见稿没有明确规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议安监总局应该把这两个专业的注册或安全继续教育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总局统一注册平台。第三,不是公务员的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的基层安全监察人员是否可以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兼职安评机构或者对项目验收有签字权。第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后尽职免职事项。
这个征求意见只对机构,呵呵。 交通安全的确重要! 从注册制度上看,注册没有提及注册印章,更没有什么文字签字的大权,执业无趣。 莫急! bbli0911 发表于 2016-12-27 15:33
从注册制度上看,注册没有提及注册印章,更没有什么文字签字的大权,执业无趣。
1.没有签字目录和执业章2.没有行政许可 注安还是废纸一张。
征求意见稿只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那么多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也应当依法依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 新安公路 发表于 2016-12-27 15:50
征求意见稿只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那么多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是 ...
单位有用自然会配置。
征求意见稿只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国那么多的事业单位是否也应当依法依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准入类应该有执业印章和签字权,建造师就是个例子。 准入类应该有执业印章和签字权,建造师就是个例子。
注册安全工程师真正依法执业,必须要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出台,并且协调国务院全委会大佬单位(住建部)同意方可。
国家不知算的什么账,不算长远账,不算大帐,要求企业配个注安有这么难吗?企业配财务天经地义,轮到能为企业安危出力的人,就可有可无。应当换成必须,难怪天天听哭声?:@:@:@ 和职称对接也是一个进步。。。 建议很不错 :):):):):):) 烦烦烦 从注册制度上看,注册没有提及注册印章,更没有什么文字签字的大权,执业无趣。 俺来看看:lol:lol:lol 意见不错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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