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xiaoyong 发表于 2010-9-29 15:46

制粉系统防火措施

1.
严禁在运行中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2.
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将此设备处积粉清除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
检修停炉前,煤粉仓内煤粉必须用尽。4.
给粉机应有定期切换制度。清除给粉机进口积粉时,不得用氧气管及压缩空气吹扫。5.
重点检查磨煤机出口处、气粉混合处的煤粉温度,严加控制,防止煤粉自燃。6.
停机时,粉仓等处定时清理积粉,必要时采用CO2等进行置换,防止煤粉自燃。7.
对系统漏风、漏粉处应及时检修,消除隐患。8.
熟悉CO2及蒸汽灭火系统使用,定期检修,保证随时可用。9.
熟悉各种破拆工具、消防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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