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推矿山标准化建设 矿山不达标须关闭
为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查处向事先预防转变,昆明拟在全市强制推行矿山标准化建设,预计用4年时间使所有非煤矿山实现标准化。11月10日,市安监局举行昆明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听证会,就即将开展的此项工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规划目标为:大中型矿山、国有和国有控股矿山、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企业今年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2011年9月份前,全部达到四级以上标准;2013年,30%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他60%的企业2011年进入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其中40%以上达到五级以上水平;2012年,所有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进入安全标准化系统试验运行阶段,80%达到五级以上水平;2013年,全市所有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 到2013年底,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经整顿仍未达标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关闭。 资质认定方面,申请一、二级资质的考评,由省安全监管局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认定;申请三级以下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资质的机构,由市安监局推荐,经省安全监管局批准认定。目前昆明市共有740家非煤矿山、72座尾矿库以及51个地下矿山,但是仅有云南磷化集团的3座矿山获得国家一级认证。现在,全市已有44家企业积极申请开展第一批标准化评定。 征求意见稿中还通过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安全达标,如其中规定,凡2011年前达到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可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凡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的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未降低安全标准化水平的,按相应处罚最低限进行处罚。 昨天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均对此办法表示肯定,并提出多条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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