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坚决防范重大火灾事故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8日下午,甘肃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专题安排部署我省消防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火灾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其他三项指标上升。目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两节”即将来临,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迅速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尽快对人员密集的重要场所进行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部门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抓紧制订完善工地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准开工。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改。对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整改措施不认真落实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确立“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会议强调,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向乡镇、街道以及广大农村延伸,尤其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各行业、单位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未取得上岗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工作,打牢社会消防安全根基。要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灭火救灾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督促社区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构建基层火灾综合防控体系。要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火灾隐患发现、报告、整改、督办等制度,坚决预防火灾事故。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四个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副省长石军及省政府秘书长李沛文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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