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草泥马1号 于 2016-11-26 17:08 编辑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高票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明确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理念,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加大处罚力度。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向社会公布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12月1日起《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难道说人大立法是信口开河么? 注安涉及众多行业,注安人员大多是安全生产行业一线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再差,也是经过锻炼与培训,最不济也系统地进行了四门课程的学习。是操心命,甚至背锅侠!本身就没啥待遇,好不容易有了个注册资格,算是争取了个身份。名正则言顺。这下可好,被用来一刀切完成取消资格指标了。你怎么不把自己的鸡巴给一刀切了呢?切到安全口上了!你咋不上天呢?撞到高压线上了,当心把你狗日的烧成灰了! 取消注安,简直就是TMD猪脑子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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