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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公司偷用路灯专变电压器用电?官方回应:临时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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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民刘先生反映称,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D出口附近有一家公司,从路边专供路灯照明使用的低压室里拉线到场地里使用,他怀疑这家公司偷电。10月15日,低压室的业主方回复,只是临时向对方借电,墙边的电箱已被拆除。

位于鹏飞路上的这块空地写明“鹏飞停车场”,但目前是一家塔吊租赁公司在使用。场地与人行道有一墙之隔。刘先生说,9月12日,他经过这块场地外面的人行道时发现,围墙上突然安装上一个电箱。他仔细一看,有电线从路边专供路灯使用的低压室里拉到这个电箱后,然后再引入电箱下面的小洞,再拉进塔吊租赁公司里。




他认为,路灯属于公益事业性质,个人或者企业不应该用作生活、照明用电。他判断,塔吊租赁公司拉线用电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该公司将电用于企业经营,而不是用于公益事业用电。

近日,刘先生将这一情况向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10月14日下午,他收到回访信息称,他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围墙上的电箱已经被拆除。




墙上的电箱已被拆除

塔吊租赁公司是否像刘先生所说的存在偷电行为?

15日上午,路边低压室的业主方——南宁火炬公用事业公司公共事业服务部经理李先生告诉记者, 这块地准备收储时,相关人员找到南宁火炬公用事业公司,希望能临时给他们提供照明用电,以便收储时有人管理。对方是向他们公司买电,而不是偷电。考虑到土地是政府部门在管理,而且在用电容量充足的情况下,公司才向对方借电。但因为路灯专变有一定专业性,供电性质不一样,既然市民认为借电给该场地不合规,那么,该整改的他们也立即进行了整改,争取做到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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