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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由注册改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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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2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3月22日拨打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咨询电话,询问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取消注册,工作人员回复,目前在等政策,问以后不注册了吗,回答:可能由注册改为登记,登记的程序会比注册的程序少一些。(注:此消息未经官方证实,只是工作人员答复,仅供参考)
发表于 2016-3-22 1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权当是真的
发表于 2016-3-22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这么多年还是稀里糊涂。
发表于 2016-3-22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系电话:010-84911404、84945620、64463146。
发表于 2016-3-22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这样来处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改名为安全工程师
发表于 2016-3-22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改革后,能切实提高注册安全师的职业水平和社会地位和待遇
发表于 2016-3-22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能性很大
发表于 2016-3-22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打过,说在等新政策出台,未接到通知前暂停办理注册、再培。
发表于 2016-3-23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快有消息了,2016年加强学习
发表于 2016-3-2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得太久。。。。。。。。。
发表于 2016-3-23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23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两项执业资格的探讨
2016-03-10 刘工
目前我国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可谓是消防与安全方面的专家,其担负着“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一重要使命和神圣职责,下面就这两项执业资格为大家作以下探讨。

一、执业(职业)资格设定与定位的区别
从证书定位上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定位都属于工程技术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更侧重于工程技术类型,且有明确分级管理要求,而注册安全工程师多以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类型,虽有分级管理但各地开展的不够顺畅,目前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涉及多学科的综合交叉知识,不利于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科学的进行分类、分级考试与管理。无论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还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都直接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按照我国现行的行政改革要求,凡是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事项的应纳入准入类执业资格。这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而这两项资格证书目前也都是作为执业准入类来推行的,尤其是新修订之后的《安全生产法》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一执业资格明确的写入了法律这一层级,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将其地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然而制度的推行只靠法律基础的支撑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有细化和具体的实施细则,专业上的分类分级的改革,才能使其能形成承上启下的关系。
二、注册流程区别
近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查暂行程序规定的通知》http://www.gdfire.gov.cn/html/xfxw/tzgg/2015/1103/63333.html
标志着我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程序开始启动,从通知上来看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注册流程更为科学严谨,以省为单位提供信息注册平台受理申请注册,要求提供个人社保证明与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经受理出具受理凭证,挂网公告公示,制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此举更顺应现行的行政改革简政放权的趋势。而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以国家提供信息注册平台,以省级为受理注册单位,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有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经受理出具受理凭证,总局公告公示,制作注册证书发放注册证书以注册证书执业,目前未发放执业印章。显然注册安全工程师与注册消防工程师有诸多不同之处。
  
三、使用区别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经注册后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在消防重点单位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执业证书与执业印章配合使用才有法律效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注册后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名义可以在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目前无执业印章。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也有本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如,建筑行业(安全员C证、交通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危险物品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等,在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也有安全评价师和各类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所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空间无形的被挤压,使其功能发挥不顺畅等诸多问题有待新政策出台解决。

四、执业范围区别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
3、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
4、安全检测检验;
5、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发表于 2016-3-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什么新希望
发表于 2016-3-23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吧!总有结果的。
发表于 2016-3-2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3-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发表于 2016-10-1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0-24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各方面的消息多得很,只是不晓得政府到时候怎么说,静观其变吧。
发表于 2016-11-1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11-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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