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找回密码
 注 册
查看: 305|回复: 0

济南公租房租期一次最长5年 每年对承租家庭检查1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9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公租房租期一次最长5年 每年对承租家庭检查1次
2016年05月09日 07:19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志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人参与                   0评论     



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住宅租赁期限一次最长5年,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所有承租家庭检查1次。


                 原标题:济南公租房租期一次最长5年 每年对承租家庭检查1次
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租房住宅租赁期限一次最长5年,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所有承租家庭检查1次。
济南市新出台的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和使用、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维修养护、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公租房住宅租赁期限一次最长5年,最短1年。具体租期可根据承租家庭收入层次、济南居住证期限和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期满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承租家庭(单位)的资格进行复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续租。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每季度按照不低于承租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对所有承租家庭检查1次,及时掌握承租家庭履行合同、家庭状况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备设施状况等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纳入档案管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删帖申请|版权声明|手机版|Archiver|anquan.party

GMT+8, 2025-2-12 01: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