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最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一则宣判,引发争论。原因是一名女婴被自家小区高空抛掷的水泥块致七级伤残,因为没能找到肇事者,最终法院判决,涉事小区89户业主共同补偿这名女婴36.3万多元。
判决一出,89户业主纷纷“喊冤”,凭什么他人犯错,要自己来买单呢?
高空抛物致女婴伤残案始末
2014年11月20日
出生仅一个多月的女婴何欣怡被奶奶抱着在小区里晒太阳,突然被高空飞下的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石块砸中头部。经过8个月的抢救和恢复性治疗,欣怡脱离生命危险,但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被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
2015年7月22日
由于未能找到肇事者,欣怡家人将该栋楼除一层外的32层共128户业主起诉至法院。
△2015年7月22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受害女婴小欣怡的父母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请诉讼。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区11栋2单元2楼及以上1号、2号、3号房均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风险的能力,一审判令其中89户房屋的业主共同补偿欣怡36.3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某等47名业主向武汉市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对涉案石块的抛物责任楼层进行科学检测,改判业主不承担责任等。
2016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