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gchangping 发表于 2011-2-7 11:26

(转载)烟花爆竹引火灾,该不该禁放?


每年初一,媒体都会统计除夕夜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多少起火灾等。而每一次,总会有人借机义愤填膺地要求禁放烟花爆竹。
    所有人都承认,包括现在主张禁放烟花爆竹的人士也承认,在某些节日,包括除夕夜、元宵节,以及各家的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大地上非常流行的一种习俗。而且,很显然,这一习俗历史十分悠久,至少从火药发明时期就已经存在。
    时间、历史本身就已经赋予了这一习俗以存在的足够正当性。一种惯例,一种习俗,如果它已经存在了数百年,被人们普遍地遵守,且没有造成显著的伤害,那么,它的存在权利就是无可置疑的。也完全可以推定,它对共同体的存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若干人或者机构,不论基于任何理由,都不能取消它。任何取消它的企图,要么基于理性的僭越,要么基于权力的僭越,都不具有道德和知识上的正当性。
    这话有点绝对?因为,媒体说得清清楚楚,烟花爆竹每年都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但是,这世界上一切事情都会有负面结果。署名徐小平的一则微博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加拿大通讯社每年八月底劳动节长周末后都会发一段报道,统计节日期间意外死亡多少人。在这个人口三千万左右的国家,每个劳动节大约会有30人意外死亡。但长周末假期还在继续。
    人们的一切活动,在产生收益的同时,都伴随着成本,包括经济学上所说的“负外部性”,也即落在不相干的第三者头上的代价。
    但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这样的负外部性是可以容忍的,也是社会为了维持优良秩序所必须容忍的。因为,人们从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这收益足以抵消第三者遭受的损害而大大地有余。
    燃放烟花爆竹还有收益?当然有。这里说的当然不是什么烟花经济、节日经济,或者攀比所带来的快感,而是信仰的社会收益。其实,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成为一项民俗,就是因为时间已经证明了它的社会收益是大于社会成本的。时间筛选制度的能力,远远超过任何个体的理性。九十年代初中期,不少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干年之后被迫解禁。这说明了一个简单但却被现代人忽略的社会事实:任何个体的理性或权力的狂妄,都敌不过时间那水滴石穿的韧性和文化共同体那强大的生命力。
    当然,今日城市的居住形态已不同于传统乡村社会,人口、建筑物陡然密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增高。至于新增的危险,需要今天的人们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去控制、化解。
    比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或者政府监管部门可以调整烟花爆竹标准,控制火药当量。社会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让那些燃放烟花爆竹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比如,政府可在销售环节征收烟花税,授予一个独立机构建立一个烟花爆竹救济基金,救助那些烟花爆竹受伤者,赔偿死亡者,赔偿第三者遭受的财产损失。
    总之,人们可以想很多办法,控制烟花爆竹的负外部性,唯独不应设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dengchangping 发表于 2011-2-7 11:27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喜迎新春的传统习俗。每年春节,人们都要在自家门口燃放烟花爆竹,这已经成了一种节日常态。作为春节的点缀品,绚丽五彩的烟花增添了节日的气氛,给人们带来无尽的欢乐。然而,烟花虽美,但一旦发生意外,它将以血淋淋的代价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给人们带来的或是一场灾难。

    来自公安部消防局的消息,2月2日零点到2月3日上午8点,全国共发生火灾5945起,直接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燃放烟花爆竹不当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因素。大年三十,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比去年同期上升178%。除夕零点至大年初一下午两点,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223人,死亡2人。(2月5日《京华时报》)

    几乎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读到很多这样的新闻。从这些事故中不难发现,这都是燃放烟花爆竹惹的祸。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这个常识恐怕早已深入人心。但是,这几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事故仍然层出不穷,以往血淋淋的事实和教训,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也因此,更应该探究造成事故的根源,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不可否认,烟花爆竹事故频繁发生,与人们缺乏安全意识有一定的关系。倘非如此,我相信,即便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也至少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尤为让人注意的是,执法机关的监管不力也是此类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由于执法机关监管不到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情经常发生,在一些地方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甚至能够顺利地流入市场。如此这般,其后果可想而知。

    其实,禁放烟花爆竹一劳永逸,完全能够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从安全的角度考虑,似乎没有理由去拒绝。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春节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已经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很难远离日常生活。如果一禁了之,不但背离传统,违背民意,更是一种懒政之举。显然,在安全与传统之间,需要寻找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既维系于公众的安全意识,更需要依靠执法机关的严格监管。

    烟花爆竹频繁引发事故,一次次敲响警钟。必须痛定思痛,强化对公众的安全教育,积极地对燃放烟花爆竹这个传统民俗进行规范和引导。惟有如此,才能防范烟花爆竹之害,消泯其背后的灾难之痛。

dengchangping 发表于 2011-2-7 11:27

我们国家就是因为墨守成规才一直落后在别人身后!
清朝时脑袋上留根辫子,到最后还不是剪了!
现在是一个创新的世纪,你不创新,就会落后,落后就要挨打!
我们现在提倡学习,学习别人什么呢?技术吗?
最重要的是学习人家的创新精神!!技术你可以模仿或学习过来,但是精神不是那么容易的。特别是我们很多人已经根深蒂固了,想要改革,太多难处。但是我们做为安全管理人员,你如果一直守旧,不肯学习与创新,那你很难做好!!

LMZMD 发表于 2011-2-7 14:21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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