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F0534 发表于 2011-3-9 13:13

警惕房产中介“三类侵权乱象”

当前,有部分房产中介暗藏哄抬价格损害顾客利益等“三类侵权乱象”,应该引起警惕并小心防范。
    “侵权乱象一”:“房源共享”成潜规则。有房产中介负责人透露,“房源共享”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 “侵权乱象二”:哄抬价格损害顾客。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 “侵权乱象三”:联合炒房助推房价。知情的购房者反映,新房附近的中介往往能寻觅到一些所谓的内部房源,这些房源中介自称是楼层好、位置好,但是购买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好处费。这种 “内部房源”大多是开发商给中介 “寄卖”的产物,进行迂回捂盘。
    据业内人士表示,将于4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最大的功能是规范行业秩序,其提高了房产中介经纪人的认定标准,也提高了房产中介的准入门槛,势必会给房产中介行业带来一次大清洗,正规的公司会做大做强,操作不规范的房产中介将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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