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F0534 发表于 2011-4-27 12:16

莫让“自查自纠”成为一种摆设

“天价酒”经媒体曝光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在4月20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内部管理,在全系统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出事后提出自查自纠,起码说明态度的端正。但笔者想说的是,莫让“自查自纠”成为一种摆设。
    自查自纠,其出发点在于防患于未然,而最终落脚点是保护干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时下,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深刻领会开展自查自纠的意义,都能抱着真诚的态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然而,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只将自查自纠当成一种摆设。有的怕摆出问题损害自身形象,耽误前途,不敢自查;有的心存侥幸,认为对存在问题自己不说别人不会知道,不愿查;还有的只将其当作一种形式,一项任务,敷衍了事。凡此种种,不仅会错过自我“救赎”的良机,也容易掩盖问题,隐藏矛盾,使问题由小变大,最终落得个堤毁蚁穴的可悲下场。
    莫让“自查自纠”成为一种摆设,真正发挥出自查自纠的功效,首先需要党员干部抱着负责的态度,带着担当的勇气,怀着淡泊的心智去自查自纠;要求党员干部加强修养,提高境界,莫将自查自纠当作是“晒丑”行为,而应将其当作自我提高的途径,自我完善的过程,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良好习惯。
    莫让“自查自纠”成为一种摆设,还需要用好“问责”这把利剑。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把“自查自纠”当作可有可无的事,还与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问责不“给力”有关。有些监管部门对于自查自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心态,把关不严,以至于很难让自查自纠者心有敬畏、行有禁区。所以,作为监督部门,应高标准、严要求,对那些自查自纠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的人进行及时问责,问责要“落地有声,砸地有坑”,给其震慑力,以免“按下葫芦浮起瓢”。□梁峰

YYF0534 发表于 2011-4-28 17:21

自查自纠不能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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