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21888 发表于 2021-11-27 09:33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青岛中山医院被处罚

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青岛中山医院被处罚2021年11月25日 19:49:01
来源:凤凰网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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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x0.ifengimg.com/ucms/2021_48/DBAE340A72BD4EDE8D8B9A2036EE644D4578589E_size43_w800_h500.jpg现代社会,人们需要通过广告等形式,增添对于更多有关民生项目的了解,但总有那么一部分人,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不但误导消费者和公众,损害广告业信誉和发展,而且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危害交易安全,所造成的隐患,不可估量。
近日,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公告显示,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悬挂的广告牌匾显示“全国男科疾病检测示范医院”等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天,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医院发布虚假广告9月28日,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经查实,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内悬挂的广告牌匾显示“全国男科疾病检测示范医院”等内容,但无法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其是“全国男科疾病检测示范医院”。
https://x0.ifengimg.com/ucms/2021_48/1F0599760FB5DA0DD908F6EAC0B43E77D1ED629E_size57_w900_h383.jpg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青岛中山医院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24.91元。
发布虚假广告属于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青岛中山医院近年来第三次因广告违法被处罚。
2018年3月,青岛中山医院因发布的医疗广告没有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规定,被西海岸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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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青岛中山医院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被西海岸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包皮环切刀”8个,罚款29000元。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针对虚假广告泛滥的现状,有必要对虚假广告持严格规制立场。虚假广告最大的问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违法未究。
业内人士还表示,虚假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甚至广告代言人,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之心。此外,监管上存在的漏洞也导致监管盲区和真空地带的存在。
谨慎对待 避免因广告违法被罚
近年来,青岛各级工商部门对虚假广告的查处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虚假违法广告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青岛静康医院因为发布“青岛首家不孕不育中医特色医院”的违法广告,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处以罚款9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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