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21888 发表于 2024-6-3 10:55

通告!事关烟台中高考

通告!事关烟台中高考http://d.ifengimg.com/q100/img1.ugc.ifeng.com/newugc/20180530/10/wemedia/0f1a12c3efe1f1b7af7d8f636ce0e7ff1d1fa283_size18_w200_h200.pnghttp://x0.ifengimg.com/cmpp/2020/0907/1a8b50ea7b17cb0size3_w42_h4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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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2日 07:15:32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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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制的通告为防治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中高考期间(2024年6月1日-6月15日)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禁止城市建成区内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期间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二、禁止午间12:00-14:00、夜间20:00-次日8:00期间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三、文体娱乐、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噪声管制,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噪声污染,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四、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禁止在夜间开展广场舞、集会等活动。五、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六、6月7日-10日、6月13日-15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全天禁止产生噪音的经营、宣传、娱乐、建设(装修)施工作业等行为,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在中高考特殊时期,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公告规定,自觉减少噪声超标排放活动,主动减噪、降噪;各级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发现违反公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有违反公告的行为,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45;公安局举报电话:110;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6905939;教育局举报电话:2101800)特此通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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